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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1人,鑑於網路科技快速發展,「金融科技」已為未來新興趨勢。近年來,「P2P借貸平台」於英國、美國及中國大陸等國迅速發展,利用網路媒合個人間之貸款服務。惟如未有健全監管機制及完善法律配套,恐有非法詐騙、監管權責不明及法律不明確等諸多疑慮及風險,而難以保障借貸者之權益。爰建請行政機關立即參酌各國相關法令及實際運作,並研擬所需之監管配套措施,以健全金融法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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