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法律小百科】
Q:夫妻間偷看對方書信、簡訊或電子郵件,有違法嗎?
A:依照刑法第315條妨害秘密罪之規定,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圖畫,或是以其他方式窺探內容者,均屬於涉犯妨害秘密罪之行為。而依照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也是屬於妨害電腦使用罪之範疇。所以,即使是夫妻之間,未經對方同意而開拆書信、閱讀簡訊或擅自登入電子郵件檢查,都是屬於違法的犯罪行為。因此夫妻之間雖然關係親密,也還是別忘了要多多尊重彼此的隱私和生活空間!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