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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百科】

Q:什麼是請求權時效?

A:「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只要債權人能夠證明債權的存在,原則上法院即應判債權人勝訴。但實務上,如果債權人怠於主張債權,即使手上握有可證明債權存在之文件,法院也可能判決債權人敗訴。

這是因為許多人忽略法律對於請求權設有時效限制,如債權人未依民法於一定時間內對債務人請求清償,只要債務人主張請求權罹於時效便得拒清償或返還,如:一般借貸關係之請求權時效為15年;商品價金、運費、承攬報酬等之請求權時效則為2年。

所以債權人應隨時注意時效規定,以免權利因罹於時效而無法請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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