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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百科】

止吠器電死愛犬,誰該負責?

近日新聞曾報導:某女子為避免寵物狗吠叫擾鄰,特別為小狗配戴止吠器,不料止吠器的電擊卻導致愛犬死亡。面對這類案例,消費者要如何向廠商主張權利?

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2項規定:「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在民法的規定下,寵物狗屬於飼主的「財產」,當產品可能危及寵物狗的健康、生命時,即屬「具危害消費者財產可能」之產品,廠商應為警告標示。由於止吠器原理是以電擊的方式嚇阻狗吠,但電擊有可能損害狗的健康或導致死亡,屬可能危害消費者財產之產品,廠商依法應為警告標示。

故在上開新聞案例中,如果廠商未為標示,消費者即得依消保法第7條第3項規定求償。惟若廠商已為標示,則消費者為愛犬配戴後導致愛犬死亡,則消費者需另外證明廠商的產品未達「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後,方得依消保法第7條第3項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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