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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民眾安全 有效遏止酒駕   

 

「酒醉駕車」讓許多無辜民眾失去了寶貴的性命,積極防杜酒駕已是全民不變之共識。近日有委員呼應馬總統將酒駕納入「預防性羈押」而提案修正行政執行法,期能將酒駕納入即時管束之範圍。就此,法務部於本次會議的書面報告則表示「強制管束」應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較妥。

惟貴敏早在去年就已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列「即時拘留」與「強制管束」之規範外防止酒駕者於泥醉期間在外犯事及確保其他善良百姓的安全!但交通委員會於去年12月審查本案時,法務部列席官員卻強烈反對,並表示「強制管束」之規定不應修訂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而與法務部本次會議之書面報告顯然不同。

本案遭封殺後,酒駕肇事案件仍然層出不窮,以至於馬總統才又提出「酒駕預防性羈押」。然當時貴敏之提案若能順利通過,應可挽救後續本無須犧牲的寶貴生命。防制酒駕攸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法務部兩次審查法案皆未能事先做好充足準備,此種前後矛盾、延宕修法之態度,貴敏在此予以嚴厲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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