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青年就業問題
政府為因應2008年美國金融海嘯引發全球性的經濟衰退,除了透過短期發放消費券刺激民間消費外,中期則透過制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於2009年至2012年底編列5000億特別預算擴大投資公共建設及培育、延攬優秀人才。教育部並據此編列126億特別預算推出「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期能緩解青年失業問題。 根據主計總處資料顯示,台灣一般失業率自2009年的5.85%下降至2012年的4.24%,青年失業率亦從14.49%下降至12.66%,下降前後均優於歐盟之19.9%與21.33%及OECD國家之16.53%與16.20%。惟與一般失業率相較,台灣2009年的青年失業率係一般失業率的2.48倍並一路攀升至2012年的2.98倍,遠高於歐盟國家的2.22倍及OECD國家的2.04倍。顯見,教育部之實習方案雖然降低了青年失業率,但仍未有效控制青年失業惡化的問題! 此外,推動企業職場實習方案期間,違規或有異常的實習機構高達279家,聘期屆滿後的留用比例亦低於50%;足見改善青年就業問題,並非藉由單純提供就業機會便可解決。教育部應重行調整教育分針,儘速縮短學用落差,並有效利用教育資源提昇青年職場競爭力。 舉例而言,我國自加入WTO後積極與主要貿易夥伴洽談FTA並尋求加入TPP等而急需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如教育部、經濟部及外交部能合作於教育階段培育優秀人才國際談判能力,並透過海外實習實際累積國際實務經驗,這些優秀人才歸國後肯定是各政府部門及民間企業爭相爭取的對象,並有助於台灣之國際化。 期望各相關部會能夠重新思考青年就業問題之本質,儘速縮短學用落差並鼓勵海外實習,以加強提昇青年職場競爭能力,讓台灣青年能夠有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