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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大樓或宿舍管理單位是否可以為了大樓或宿舍的安全,而公佈監視錄影器錄下的侵入者影像?

A:大樓或宿舍為了場所的安全常常會裝設監視錄影器,而當發生不法入侵事件時,管理單位為提醒居民注意,公佈侵入者的畫面亦時有所聞。

如果大樓或宿舍架設監視錄影器(蒐集畫面)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場所進出安全管理,因與公共利益有關,故此行為符合個資法第19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要件,並不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

而大樓或宿舍除架設監視錄影器外,更進一步擷取影像並公佈之,由於亦屬於上述目的範圍內之使用,故不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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