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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八屆第六會期總質詢

 

前言

對外貿易是臺灣的活路,政府要拼經濟,勢必得先擬定完整之經貿戰略。

我們看到,不久之前對岸傳出將提出1200億人民幣(近6000億台幣)投資基金發展半導體產業,並積極向臺灣挖角IC設計人才;韓國為了突破財閥經濟的瓶頸並擴大內需,將投入四兆韓圜(約1080億台幣)協助中小企業及新創企業;美國正積極推動「再工業化」的製造業回流政策,擬將美國重新打造為製造大國,並在2014年較2013年更多挹注110億美元(約3300億台幣)於研發。每一國家均係就各自的經濟需求,開立適合的經濟藥方。但是,臺灣的具體經濟方略呢?

誠如眾所周知,「技術」、「人才」、「資金」、「市場」等,為牽動經濟發展之關鍵因素。在過去兩年間,因行政團隊及立院同仁的支持與配合,本席提案的數項智財保障修法(包括:強化營業秘密之保護及智財邊境保護措施、新型、發明專利權利接軌等)、鼓勵中小企業的研發投抵獎勵及研發成果延遲課稅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以擴大並提昇國人「技術」之保障。而在「人才」部份,教育部亦已接納本席之產學合作計畫並積極推廣,期能培育實務、理論兼具的人才。但是,在產業部份,仍未見具體有力、靈活之留才工具,以供企業界順利招攬並留下人才。

本日之質詢,將聚焦於另二經濟發展要素,即「市場」及「資金」。

一、市場

(一)開拓新興市場

本席自上任以來,便不斷強調我國開拓新市場、分散出口風險之必要。我國產業以中小企業為特色,中小企業缺乏雄厚人、物力,無法延攬足夠的語言、文化人才以自行開拓新興市場之能力,而企需政府協助。

本席曾於102319日即以臨時提案要求行政機關按國內產業特性,提供相應之國際市場資訊給業界。就此,經濟部曾回應已於99年度起即辦理「新興市場消費需求深度調查案」,並將研究成果透過報章、網路公告,及建制「臺灣經貿網」,作為買主搜尋臺灣優質供應商之平台。本席雖肯定經濟部之努力,但仍建請行政院進一步整合並利用資源(例如:透過外貿協會之各國駐點),蒐集相關資料並建立撮合平台,協助台商親拓展國外市場。

又,為協助廠商開拓新市場,政府應多方累積經貿談判人才。在1011023日,本席曾提案建請行政單位應自社會、大專院校多方培養熟稔國際談判、經貿事務之人才;10235日再度提案建請行政院鼓勵國人前往國際組織謀職,以擴大國人參與國際組織運作之深度與廣度。而上個會期總質詢時,本席再次請求行政單位活用來台求學之僑外生,以之作為臺灣開拓新興市場之人才後勤補給。

有鑑於開拓新市場,須先佈建「人才庫」,才能作為台商開拓世界商機的後盾。為此懇請行政院持續督促教育部、經濟部、外交部的有關單位,持續推動相關業務,以為民興利。

(二)FTA與自由經濟示範區

臺灣是一個以製造見長的經濟體,且臺灣中小企業擅長整合全球資源,組成效率優良的供應鍊並行銷全球。然因臺灣內需市場規模小,各國與臺灣簽訂FTA的誘因不強,簽署後又恐遭臺灣中小企業攻城掠地,再加上國際外交現實之影響,造成臺灣對外洽談FTA阻力重重。

當在世界各國陸續與他國簽訂FTA WTO的「最惠國待遇」正逐漸遭到架空。臺灣正面臨外貿優勢不斷萎縮的困境。

為了開拓臺灣製造業的利基,政院刻正推動自由貿易示範區,期望透過法規鬆綁及「視為境外」之關稅減免等措施,突破各國的FTA封鎖。但是,臺灣自國外進口的原物料,除少部份是生產加工後供內需使用外,多數仍係加工後再轉賣他國。在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立以後,所有欲來台加工轉出口之原物料,多不再有關稅之成本。他國可藉此享有零關稅、臺灣的優質人力及供應鍊體系,而可能降低該國與我簽訂FTA之誘因,政府應慎擬因應配套。

再者,據美國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undation)之調查,臺灣的經濟自由度排名全球18名,尚勝過日本(第22名)、德國(第26名)、韓國(第31名)等,顯見自由化並非競爭力之保證,而仍需要政策配套,尤其在前開調查之統計中,仍不乏經濟自由化程度高,但GDP表現差之個案。因此,我國在推動自由化的過程中,實須步步為營。

(三)產業革新

在推動經濟自由化的同時,完善的產業政策規劃乃是必要的配套。臺灣雖然缺乏天然資源,但有高密度的碩、博士優質人才、先進技術及雄厚外匯存底等優勢,臺灣應善用既有條件發展優勢產業。

例如,臺灣一直想發展生醫產業,本席曾在今年225日提案指出:臺灣在過去近二十年間,透過健保累積了全台兩千三百萬人民的疾病、醫療方法、用藥進程的龐大資訊庫,此乃臺灣未來發展生醫產業的重要武器,行政院應努力活用相關數據,以刺激我國生醫產業之進展。

又,臺灣也面臨入人口紅利用盡、勞動人口總數、比例雙雙下降的勞動危機。在未來,自動化生產將是未來趨勢。由於臺灣素來以IT產業、機械產業之產業鍊完整、高效率聞名於世。如可進一步整合此二產業優勢,發展自動化生產技術,或可為臺灣的經濟再注入一劑強心針。惟相關產業之發展,仍仰賴政院未來更進一步的完整規劃。

二、資金

縱使有完整的產業規劃,尚須有資金的挹注,方足以打造、活絡產業。

經查,我國自2008年至2013年間,超額儲蓄總額共達7.9兆元,這些錢代表全體國民未投入消費、投資而攢下來的多餘資金。又,臺灣近年的外匯存底穩定增加,顯示臺灣並無資金外流的問題,國內資金應該仍屬充足。惟自2008年來,我國GDP縱使維持成長,國內之固定資本形成成長率卻多為負數,顯示我國資金雖不虞匱乏,卻未投入生產。

同時,近十年銀行的不動產授信比重,從2000年的19.94%大幅成長201226.61%。顯示臺灣的資金雖未投入生產,卻有流入房市進而推高房價之問題。

(二)將資金導入產業

為減緩當前的資金過多及高房價問題,政府應積極將這些資金導入資本市場。

創投為資金挹注產業的主要管道之一。惟我國創投產業自19991231日促產條例落日,相關投資抵減獎勵應於2005年全面抵減完畢起,創投業新設資本額、投資案量、投資金額連年縮減。政府應即刻擬定具體方略,擴大市場資金願意投入創投業意願,以挹注產業之發展。

(三)稅制改革優先

在擬定解決方案之前,行政機關應同步檢討資金願意流入房市,但卻不願意投入產業之緣由。

投資大眾致力於追求報酬。所謂報酬,須扣除應納稅額後,才是「淨利」。在不動產市場,買賣房、地之所得,分別依「公告地價」及「房屋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房屋交易之所得稅。惟因「公告地價」及「房屋公告現值」均偏低,導致不動產交易所得之有效稅率不高。據財政部之資料指出,土地增值稅之有效稅率(稅收占市價比例)為21.9%、更有研究指出,99年台北市、高雄市的土地增值稅有效稅率分別僅有1.41%、0.36%。相對的,如果資金投入創投,當投資所得分派股東時,股東最高須繳納40%之個人綜合所得稅(自104年起,個人所得最高稅率為45%)。不同投資標的之有效稅率差距,直接反映在投資淨利率之差異。當投資人投資不動產自可獲得更高的淨利率,自無將資金投入產業之誘因。

我們已經看到,財政部雖已積極研擬不動產實價課稅方案。但是在不動產稅制改革完成前,政府仍應積極鼓勵將資金投入產業。例如:藉由投抵獎勵、延遲課稅等提高投資報酬淨率之手段,消彌當前因不同投資標的有效稅率所造成的淨利率差距,以鼓勵民間資金挹注產業。

三、結論

本席再次強調,「技術」、「人才」、「市場」、「資金」乃相輔相成的經濟要素,缺一不可,而行政院目前也有許多相關政策正在研擬或推行。雖然目前朝野關係仍待改善,但仍盼請行政院各同仁均可將士用命,擱置爭議,讓我們共同為國計民生努力,提振臺灣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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