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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爾必達破產對臺灣發展影響之建議 | ||
質詢單位 |
李貴敏委員 |
質詢日期 |
03/29/12 |
答覆單位 |
金管會 |
答覆時間 |
04/23/12 |
Q1. 建請行政團隊能主動積極協助國人走出陰霾,並記取教訓,重建國內產業
A1:主關機關表示:經濟部已成立單一窗口,提供國內業者相關協助。
Q2. 建請行政院立即責令「證卷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協助投資人並採取法律及保全行動,以保障投資人之權益
A2:主關機關表示:雖未直接回應是否已責令投保中心協助,但其表示:交易所已邀集相關單位討論爾必達之投資人權益保障事宜,及存託機構將擬具信函,告知所有TDR投資人其可選擇之處理方式。
Q3. 建請行政單位確實落實「資訊透明」與「即時揭露」之政策,以避免更多投資人受害
A3:主管機關表示:交易所及櫃買中心已就爾必達公司有業務往來之上市(櫃)及興櫃公司進行查證,並已督導該等公司應就其可能影響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持續為相關資訊揭露。
Q4. 建請行政機關落實經濟政策並支持國內產業,積極協助產業轉型、研發,以創造國內產業的新契機
A4:主管機關表示:由於臺灣之DRAM產業仍具有產能及高生產效率,如何推動臺美合作,為目前重要之課題。經濟部亦將相關單位密切注意後續發展並採取必要措施,以維護產業發展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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