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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補貼制度促進永續農業

 

    台灣農村之人口老化、人力外流、所得微薄之成因眾多,為確保糧源、穩定糧價並保障農民收益,自1974年起,台灣開始實施「稻穀保價收購」政策;透過「保證價格」收購稻米,以避免農民因生產過剩、價格暴跌致農民血本無歸。然則,市場價格之波動有助於產銷調節,「保價收購」可能導致農民依賴政府補貼,而有礙其另尋出路;除不利長期農業發展外,更造成政府龐大的財政負擔。

   

    實則,解決農產品過剩之根本方法,應是建立「農產資訊平台」,提供農民相關資訊,以避免農民盲目種植農作物。何況,國際貿易協定為消除貿易壁壘,對於政府補貼多所限制。舉例而言,WTO關於「農業補貼」係將「影響市場價格及產量」之程度分為「琥珀色」、「藍色」及「綠色」三種警示燈號。其中「保價收購」係屬於高度干預市場運作的「琥珀色」補貼措施,依國際規範應逐年刪減。茲為台灣之長期發展,應遵循國際規範,逐步將補貼方式調整為低度影響市場的「藍色」或不影響市場的「綠色」補貼措施。

   

    歐盟農業改革可為台灣借鏡。舉例而言,其於1962年時曾採「最低價格」收購政策(屬「琥珀色」警示),結果造成產量過剩;1992年引進「直接支付系統」(Direct Payment),以面積和產量計算補貼(屬「藍色」警示);2000年更推出「單一給付計畫」(Single Payment Scheme)進一步將補貼與生產「完全脫鉤」,改為每年給付固定金額補貼(屬「綠色」警示),又規定農民需符合特定「補貼標準」(包括:環境、食品安全、動物福利保護等)才可獲得補貼等,均順利地將農業發展導向為以「環境」為主的農村發展策略,而成功打造高附加價值的農業及優美的農村風光。

   

    「農業」乃立國根本,應嚴謹規劃以利永續發展。期許有關單位務實改革,使補貼不僅保障農民收入,更能一石二鳥,發揮輔助農業轉型、增加國際談判籌碼等功效,為台灣創造更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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