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地上權開發-以國家整體政策為出發
近年來,政府為活化國有資產並創造政府財源,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自民國97年起積極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
97年至今38筆國有土地地上權開發,共為國庫帶來178億權利金收入,每年租金收入則僅7386萬。就地上權存續期間最高七十年而言,權利金與租金對國庫長期收入並無實質助益。設定地上權既非活化國有資產之唯一方式,國產署於推動地上權業務時,應以政府整體政策考量謹慎行之。
惟查,近年財政部國產署設定地上權個案,建商標得之住宅用地多以興建豪宅為主,帶動週邊房價續成長,此與政府致力於穩定房價之目標有所衝突。財政部應暫緩國有精華地段住宅用地地上權設定業務之推動,以配合政府健全房市之目標。
再者,亞洲鄰近國家近年皆積極利用國有土地建設公共住宅或社會住宅,例如:新加坡的「組屋」、香港的「公屋」、韓國的「公共賃貸住宅」及日本的「公營住宅」等。惟建設出高品質且又相對平價之社會住宅之前提必須要有便宜之土地,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便是其中之一種方式。內政部營建署刻正積極研議地上權住宅作為公共住宅之可行性,財政部與內政部應該要保持密切的合作與溝通,以避免因財政部加速推動地上權業務以致到時無適合土地可供內政部興建建設公共住宅!
另,財政部雖已開放地上權分割,以助益地上權住宅居民申請貸款,惟銀行仍因地上權住宅貸款之次級不活絡而壓低貸款成數並提高利率。如是,未來內政部如推出地上權公共住宅,年輕人亦可能因過高之自備款及利息而卻步。金管會應與銀行公會合作,參考國外經驗研議合理可行之地上權住宅鑑價擔保貸款制度,財政部轄下之公股銀行亦應率先試行推動。
國有土地珍貴有限,期許財政部在積極擴大財源資產活化的同時,亦應與其他部會充分合作,以配合國家整體政策來推動地上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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