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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全球科技產業發展與製造基地,更扮演著全球科技資源整合的關鍵角色。惟從近日之發展可知,台積電高階研發主管被我國最大競爭對手三星挖角,但台積電卻束手無策;美國商會「2012台灣白皮書」亦指出,台灣對於營業秘密之保護嚴重不周。
對營業秘密保護之不足,除會扼殺台灣優秀人才研發創新的意願與能量外,尚降低了外國投資人引進尖端技術之意願,嚴重影響了台灣科技創新研發的國際競爭力。台灣的研發能力全球知名,從國人屢在世界各大發明展上奪得大獎便可知一般,我國產業取得的專利數量更在全球排名上名列前茅。台灣除應鼓勵優質的研發能力外,更應對於創新的研發給予足夠的保護。
惟現行侵害營業秘密之行為,除依營業秘密法請求民事賠償責任外,僅能以刑法中過時的洩漏工商秘密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遠低於普通竊盜罪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顯見我國對於營業秘密之保護嚴重不足,無法有效嚇阻侵害營業秘密的行為。
本席已於四月提案修正營業秘密法增訂刑責,並仿效美國及韓國商業間諜法的規定,針對將營業秘密外流他國之行為處以重刑以生嚇阻之效。本席期望大家能共同支持強化營業秘密之保護,以留住台灣精英的研發人才,讓台灣能在全球科技舞台上持續綻放亮眼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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