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人員待遇 帶動年金績效
延攬優質專業人才,是台灣提高公務機關效能的重要關鍵。由於專業人員培養期長、培養成本高昂,且各界需求甚殷,政府要爭取專業人員前往公部門任職,必須能提供足夠的待遇,讓專業人員感受到其價值受到受肯定,以吸引其至公部門貢獻所長。此外,公務人員的薪資結構更要設計正向回饋誘因,以獎勵戮力從公。
目前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及勞保基金財務均面臨困境,需要擔任基金自營操盤的公務人員發揮投資分析專長,改善基金財務。然目前政府提供相關人員之待遇,並無法吸引人才長留久用。
據退撫基金規劃,今年公務人員退撫基金自營金額達2887億元,然負責操盤投資之公務人員僅27員,平均每人負責107億元。另一方面,勞保基金今年自行操作金額3867億元,而負責操盤的公務人員共44員,平均每位負責操盤88億元。
相關人員為確保投資績效,必須盯緊國內外股、債市的波動,工作負擔繁重,然政府能給與的待遇卻極為有限,其年薪待遇依個別職等差異(薦任6至9等),約僅62萬至98萬元不等。而在私人投信機構,一個具三年以上經驗的基金經理人,年薪即可達150萬至200萬元,在股市多頭時,更可衝到年薪300萬至400萬元。與私人機構全然不相稱的工作待遇,實不利政府延攬專業人才。
為爭取人才,政府必須立即調整對專業人才的薪資結構。根據「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專業加給數額需依「職務之專業程度、簡繁難易、所需資格條件及人力市場供需狀況」評定。上開規定顯已賦予政府依基金操盤人員之專業、工作負擔、市場待遇調整專業加給數額的空間。期望人事行政總處應加緊研究相關人員的專業加給辦法,以肯定基金操盤人員之專業及辛勞。
其次,對績效良好之管理人,更要給予獎勵。以勞保基金為例,101年勞保股票自營績效高達11.92%,而委託國內基金經營之績效竟只有0.19%,自營勞保基金之公務人員之表現對穩定勞保基金收益、保障退休勞工權益貢獻良多,政府應儘速研擬獎勵方案,適度分享其為政府創造的收益績效,藉此創造政府、操盤人員與勞工三贏的賽局。
以目前操盤退撫、勞保基金人員業務之繁重,然所獲待遇卻與民間基金經理人相去甚遠,如果政府不能藉由具競爭力的待遇留住人才,未來有經驗之人員離職,至民間謀求更高待遇,政府將僅能啟用新手操盤基金,屆時反而得不償失。目前年金制度改革正如火如荼地展開,關於年金管理人員待遇應隨同修正,使專業人員願意為國所用,創造可長可久的退休年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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