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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研發替代役
研發為主?還是替代為主?
我國自2000年起實施替代役制度,至今已逾13年。內政部亦於2008年起開始辦理「研發替代役」,產業界與役男普遍肯定其成效。此種變革開啟了我國兵役制度「服役是一種義務,也是一種選擇」之新思維。
募兵制上路在即,國防部與內政部因而放寬體位標準,致替代役男人數湧現,各級政府機關一時之間恐無法容納如此多的替代役員額。因此,內政部已開始著手研議放寬研發替代役之資格(即:將原先的碩士門檻放寬至學士,也擴大適用之產業範圍)。
惟按,研發替代役制度之建立係為了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提昇我國產業研發能力及國際競爭力,其核心精神應在於有效運用役男之專業長才及人力資源,讓具備專長之役男得以適才適所貢獻所學並得以在企業學習成長;而用人單位也能取得穩定性高、素質高之專才;而政府更可藉此降低失業率以創造三贏之局面。如果政府只為快速消化役男之服役,而擴大適用研發替代役之範圍,恐有違前開研發替代役設立之精神。
至於媒體報導表示「研發替代役」將改為「研發及技術替代役」而放寬產業適用範圍(包括:至超商服役擔任基層店員)乙項,恐與研發替代役之本質不符。役政署研擬放寬研發替代役資格之同時,理應反思研發之本質,避免讓役男淪為企業基層的廉價勞工。
另,民眾反應「一般替代役男」在政府機關服務時,往往擔任打掃、警衛、傳遞公文等事務。雖然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可能未達研發替代役之資格,然各機關仍應給予役男發揮所長之機會,使其能從中學習成長,而非虛度役期。
此外,教育部在大學課程設計上,應盡力縮短學用落差,以使學生畢業後能直接投入替代役發揮所長;更應與役政署充分合作,讓所有學生能夠充分了解替代役之資格範圍與相關規定。
役政署表示其將於近日討論研發替代役之改革規劃,期冀新制度更能發揮研發替代役之精神,讓優秀的人才都能有機會為我國產業的研究發展貢獻心力,也為我國產業注入一股創新的能量,提昇國際競爭力!
立法委員李貴敏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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