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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反恐佈署 落實防災行動
今年四月十二日台灣發生首起在高鐵上放置炸裂物的事件,據媒體報導,嫌犯設定炸彈擬在台北車站引爆並散發毒氣,所幸上述結果並未發生。過去1995年東京地鐵曾發生遭釋放沙林毒氣的恐怖事件,造成13死近6300人受傷的慘況,為避免台灣重演當年日本之慘劇,政府應強化反恐能量,以確保群眾之安全。
依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2條,國安局負責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策劃及執行,是事先掌握各種危安情報的第一道防線;而行政院於92年提出的反恐怖行動法草案第2條,亦將國安局定位為統合、協調反恐情報之單位。因此,對蒐查反恐情報,國安局自是責無旁貸。
然查,國安局自承我國反恐機制運作向來僅以「阻絕境外」為原則,對於類似本次高鐵炸彈客事件,發源自本土的激進犯罪行為,有關情報部署必須檢討調整以因應之。由於恐怖攻擊不以來自國外為限,國安局未能佈署國內之情報網以蒐集反恐情報,自是劃地自限,在此期許國安局能儘速改善,以確保國內安全。
又,本次高鐵炸彈事件,已暴露我國政府反恐機制運作權責不明的問題。由於在高鐵上放置炸彈,本已構成刑法第176條之公共危險罪,而屬警政署之職掌。本次事件及近來美國恐怖攻擊事件已喚醒國人有關反恐之因應。國安會、國防部、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應盡速確立判斷之程序、權責單位及反恐機制之組織架構,以確立啟動反恐機制的標準程序,並保障人民之安全。
另外,據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第4條之規定,為協助災害防救,國防部於平時應辦理「督導救災責任分區依計畫實施演練」之事項。本次事件毒氣炸彈未爆實屬萬幸,為避免日後台北車站果真發生毒氣攻擊事件,導致眾多人員傷亡,國軍應立即檢視台北車站週邊的化學兵部隊數量及佈署狀況,以最短時間能到達台北車站提供救援為目標,並備妥足夠的防護裝備及防毒面具數量,以供救援所需。此外,更須針對台北車站複雜的車站結構,模擬各角落遭發生發生攻擊事件後之動線規劃,以最謹慎的態度,以因應任何可能發生的恐怖攻擊事件。
恐怖攻擊,不論是外來或是本土,均是為社會治安及人民生命財產的一大威脅,若相關事件發生在人口稠密或進出頻繁場所,造成的後果恐難以想像,在此期許各單位應嚴加戒備防範,並部署足夠的情蒐及防、救災的人力物力,以防患未然,將可能的損害降到最低,確保國家、社會及人民的身家財產安全。
立法委員李貴敏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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