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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營化基金財務問題
為順利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政府於民國91年設立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以支付民營化後相關人員之退休撫卹開支。而自民營化基金成立以來,迄今已編列共643億元之「釋股歲入」預算,惟至今卻未實際執行,致基金並無實際收入進帳。
依據「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提撥運用辦法」之規定,民營化基金可在尚未執行之釋股預算範圍內舉債支應開支。惟至今年底基金之短期債務已達617億,因已逼近舉債上限643億,故明年起將無法單靠舉債支應每年約80餘億之支出。就此,財政部乃於103年度預算中增列70億元補助民營化基金以維持其運作。
鑑於國營事業民營化釋股之推動係屬經濟部、交通部等部會之職責,而以「台電」及「中油」為例,其推動尚受限於相關法律之修正及與工會協商溝通,民營化推動進度緩慢,恐非財政部所能掌握。據預算中心統計資料推估,民營化基金至民國132年前尚須負擔逾兩千億之開支,實不宜由財政部編列國家預算支應,而由全民買單。
就此,財政部應積極提報行政院督促各相關機關加速民營化之推動以確實執行「釋股預算」收入,同時也應考量將相關之支出回歸由各相關部會自行編列,以促其積極推動民營化。期許財政部以長遠的眼光積極處理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之財務問題,不要使其成為國家未來沈重之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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