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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小百科—贈與篇】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不動產,是否要課贈與稅?
或許有民眾以為父母具有代表子女為法律行為之權能,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購買財產,即代表此為子女「自行購買」而無關贈與,不需繳交贈與稅,但事實上不然。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之規定:「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因此,除非父母能夠證明未成年子女所購買之財產之支付款項係來自該未成年人且屬該子女所有之財產。否則,父母代理未成年子女所購置之財產依法仍「視為」法定代理人之贈與,應依法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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