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立委同仁,大家好:
今天很榮幸能參與「考試院副院長與考試委員」審查公聽會,也謝謝學者專家的指教,本席相信立法院對於各界之建言均會納入日後行使同意權之考量。藉此,也與大家分享本席個人的淺見。
我們都知道「科舉制度」一向是傳統選才的方式;國父 孫中山先生也因此將考試權獨立於行政、立法、司法之外,而與美國的三權分立有別。但隨著時空環境的變遷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成立,考試院的存廢爭議便一直存在。也因此,每次立法院要審議考試院的人事同意案時,被提名人都不免面臨「考試院是否有必要繼續存在」、「考試委員人數、任期」等尷尬問題。惟,無論如何,在憲法及考試院組織法未修正前,考試院及相關成員均應充分發揮憲法所賦予之職權,讓大家了解考試院的努力與重要性。
由於我國憲法於考試院之職掌外,僅規定「考試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及「考試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因此,考試委員之資格,係依考試院組織法而定。其資格之規定,向來備受爭議,尤其是「學術豐富,有特殊著作或發明,或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乙項。就此,本席也認同單用這五款資格來審查考試委員的任命,實難看出被提名人是否能夠獨立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考試院職權。因此,本席認為審查的重點應在被提名人是否確有決心掌握及解決長久以來「文官體系」之問題,並落實改革之機制。
在傳統科舉制度下,過往寒窗苦讀十年中舉後,多力求表現,以求入閣實現其理想。然而,現代參與公務員考試者,多半祇為求穩定發展的鐵飯碗。如果公務人員持續抱持著這樣的態度,我們如何期待能有大有為的政府?
此外,我們都知道考試院之職掌,並不單指狹義的「考試」乙項,還包含「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公務人員既是國家政策推動與執行的基石,考試院應務實的從這三方面著手,為政府打造一個現代化且具有競爭力的優質文官體制。
記得副總統蕭萬長先生曾推薦一部改編自真人真事的日本小說「官僚之夏」。裡頭描寫日本戰後復興時期,財經官僚為了重振國家繁榮,堅持信念努力為國家打拼。而美國甘迺迪總統也強調「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but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其實,這樣的使命感,我們的公務員也曾經有過。在台灣經濟正要準備起飛發展之初,優秀的人才多選擇投入公部門,為台灣打拼。但現在我國僵化的考試制度是不是還能選拔出優秀的人才?我國對於公務人員的銓敘、保障、撫卹與退休之制度是否提供足夠的誘因讓優秀的人才願意投入公部門服務?公務人員的任免、考績、陞遷與褒獎法制,是否能夠適時地反應並激勵公務人員的表現?這些,本席目前都暫持保留的態度,也期待被提名人對於其將如何針對現行文官體制之缺失及改革建議,予以說明。
另者,關中院長也在「官僚之夏」推薦序中提道:「目前台灣的公務人員,最需要被啟發的就是他們的熱情與使命感。」顯然,找回台灣失落已久的文官精神,是考試院當前最重要的任務。從與會專家和立委同仁的討論足見,一般大眾對於考試委員是否多供政治酬庸或考試委員之任期及人數多有質疑。因此,倘若連被提名人自己都沒有重塑台灣文官精神的熱誠,而真的只是把考試院當作酬庸、跳板抑或是養老的地方,即便他們符合考試院組織法所定的各項資格,對社會之貢獻亦相當有限,而僅讓人更加質疑考試院存在之價值。
誠如諸位學者專家所言,現行的審查機制尚難發掘被提名人的熱誠與決心。對於本次公聽會之審查建議,相信被提名人也隨即可知。假設被提名人真有決心,相信在本公聽會後,他們會把自己的理想與抱負傳達給所有的立法委員與全國百姓。如此,本席及立院同仁們也才能安心的投下同意票,而無愧於國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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