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主旨】關於「電價合理化方案」乙項,尚祈經濟部(下稱「鈞部」)釐清下列說明欄所載事項。
【日期】 04/16/12
【說明】
一、此波的電價調漲幅度,以工業最高,商業次之,住宅最低。表面上民眾額外支付的電費有限,惟工、商業因電費調漲增加之成本,勢必仍會反應在其服務及產品之價格上。 鈞部雖不斷強調住宅用電漲幅較小,但 鈞部是否已就電價調漲所影響的物價波動幅度作過研究分析,並主動向民眾說明分析結果與政府之因應方式?
二、工業離峰用電的電價優惠,本係鼓勵產業分散用電時間以有效利用離峰之電量。惟此波電價調整,工業用電離峰電價漲幅高達62%。請問 鈞部在調整離峰電價時,是否已將廠商為配合離峰用電之政策而有較高之成本(例如:加班費等)等因素納入考量?又, 鈞部是否已經於決策前,仔細評估因離峰用電之調漲,轉而集中於尖峰時間營運之後遺症並確認其利多於弊?
三、為減緩此波油、電價格之調整對民眾所帶來之衝擊,急需跨部會之合作。 鈞部身為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之成員,就企業因油、電價格調漲所可能產生的財務、勞資、消保等問題,是否已於決策前主動與相關部會協商溝通,並將協助企業進行必要之調整以適應高能源價格時代?如是,尚祈賜知協商結論及因應措施。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