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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強制拘留 早經提案 卻遭封殺!
馬總統日前提出針對酒醉駕車者,應一概採取「預防性羈押」,法務部亦建議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中增訂酒駕者即時拘留之規定。就此,貴敏早已提案將酒駕拘留之規定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該案卻在去年12月17日交通委員會審查時,因交通部陳彥伯司長及警政署王賢基組長等官員強力反對而遭封殺,以致今年1月14日甫三讀通過的條文未能將貴敏之「酒駕拘留」提案內容納入,而無法有效規範酒駕行為!以至於又有酒駕者一連撞死兩位路人、在台酒駕的英國商人潛逃出境等情事,貴敏對此真的深感痛心與遺憾!
近年來國內酒後駕車肇事案件頻傳,除造成諸多嚴重傷亡之結果,更嚴重危害國人的用路安全。雖然酒駕之罰則已提昇,相關單位亦加強臨檢之密度,惟仍未能有效遏阻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的發生,足見單純的罰鍰與刑責根本不足以嚇阻酒後駕車之行為。
我國現行針對酒後駕車處罰之法令,主要為罰鍰和刑責。但多數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之被告,因與被害人或其家屬達成和解,而獲得緩起訴、交保或罰金之處分,以致讓不法者容易心存可罰錢了事之僥倖心態。
為了國人的用路安全,貴敏將再接再厲提案修法納入酒駕即時拘留,讓酒駕危害社會之憾事能夠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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