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百科生活篇】

大車撞小車,是否一定是大車駕駛負賠償責任?

社會大眾常誤以為,發生大車撞小車、或汽機車撞行人之車禍,大車(或汽機車)駕駛人即應賠償。

然則,此種誤解實與民事責任認定歸屬精神背道而馳。在民事案件,認定行為人應否負責,須視事故當時之情狀(如交通燈號、氣候、視線等)判定相關人是否有可歸責之情事?如果行為人盡合理之注意即可避免車禍,卻未善盡此等注意者,方可被認為有過失而應負責任。

在日常生活中,車禍事件亦可因行人或小型車輛駕駛人未注意路況或違反交通規則所引起,在此等情形,有過失者應為行人或小型車駕駛人,而非無辜受害之其他車輛駕駛人,從而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為有過失之行人或駕駛人。前開「大車撞小車就是大車的錯」的錯誤觀念應即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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