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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合,贏天下」。早期兩岸合作模式,是台商帶著資金與技術赴陸,創造了對岸的就業市場和經濟繁榮。隨著時代變遷,兩岸合作模式也應該隨之變更,包括:開放陸資來台,結合陸資與市場,為台灣創造就業環境與繁榮發展。
「中小企業」是台灣經濟成長的重要動能,政府應該積極協助中小企業引進陸資並開拓大陸市場。因此,經濟部在考量擴大開放陸資時,應將其市場開放作為來台投資之前提。
至於陸資來台的國安疑慮,應可透過資金來源檢視機制之強化與落實。目前投審會之審查主要仰賴投資人所申報之資料,但投資人如有虛偽、隱匿情事時,政府似無因應對策。
限制或禁止陸資來台,不但無法管制陸資,更阻絕了台灣經濟發展的機會。為此,行政機關應強化管制之配套措施並予以落實(例如:要求被投資的台灣廠商主動申報投資的資金來源與背景資料或重新界定被投資公司之資格等),以解決國人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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