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較祖父母早逝時,祖父母過世後,孫子女是否有遺產繼承權?
部份民眾可能誤認,如果被繼承人之部份子女較被繼承人早逝,而不能繼承遺產時,所有遺產應歸該被繼承人當時在世之「兒女」共同繼承。
父母較祖父母早逝時,祖父母過世後,孫子女是否有遺產繼承權?
部份民眾可能誤認,如果被繼承人之部份子女較被繼承人早逝,而不能繼承遺產時,所有遺產應歸該被繼承人當時在世之「兒女」共同繼承。
以「投資」為名借貸他人時,日後是否仍可請求返回「借款」?
台灣傳統觀念上,借錢並不光彩,因此有些人向親友借貸金錢時,可能不願意簽立「借據」,而希望以「投資金」字樣簽訂字據,以表彰已受領款項。但是「借據」與「投資」乃不同性質之法律行為,而易生爭議。例如:借方多以投資標的失利而拒絕還款。
家暴是否僅限於夫妻子女之間,未婚同居是否適用?
民眾或許認為,所謂「家庭」暴力既僅限於「家庭」,則家暴當然僅發生於夫妻子女之間。但是,事實上現代人對於伴侶關係的認定越來越多元,已不限於夫妻,未婚同居的情形越來越普遍,甚至有許多人不願意結婚而以同居的方式共組家庭。
租屋押金為什麼多訂為「2個月租金」?
有租屋經驗的民眾或許發現,與屋主洽談租屋合約時,屋主多要求先繳納相當2個月租金的金額作為押金。彷彿這已經是業界的慣例,但是卻鮮少有人知道為什麼。
躉繳保費以規避遺產稅可不可行?
HUANG,JEN-A 保險法第112條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據此,保險營業員常鼓勵民眾投保,並指定受益人,以便日後過世後,其指定之受益人子孫得領取保險給付,以規避遺產稅。
如何申報房租/房貸利息以扣除所得?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房租租金及房貸利息均屬於「列舉扣除額」,得於每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額中扣除。房屋租金每申報戶得扣除12萬,而房貸則可扣除30萬。
中獎後,是否仍需將獎金/獎品納入年度所得繳交綜合所得稅?
一般民眾多知道民間抽獎或購買公益彩券中獎後需先行扣繳部份稅捐,但是並不清楚對於應扣多少或扣繳後是否需再納入綜合所得中繳稅?
女兒是否有遺產繼承權?
台灣流傳「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乙說,而總以女兒既已出嫁(或將出嫁),即不屬於家人,而不可繼承父母之遺產。這種說法是傳統「家父主義」下的產物,而與民法「男女平權」的精神扞格。
與業者簽訂定型化契約,可享多久的審閱期間?
消費者日常交易常遇到公司行號擬定定型化契約,要求消費者簽字之情形。為避免定型化契約隱藏對消費者不利之條款,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第1項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債務屆期未清償,若未事前約訂可否請求利息?
雙方約定債務清償期限而屆期未清償者,在法律上稱之為「遲延」。依民法第229條第1項規定:「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責任。」